各市、縣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門、各直屬機構:
為深入貫徹落實《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降成本減輕實體經濟企業負擔的實施意見》(皖政〔2016〕54號),促進實體經濟平穩增長,經省政府同意,現就進一步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通知如下:
一、進一步落實國家減稅降費和政府性基金政策
免征、停征部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35項、政府性基金9項,降低商標注冊收費標準50%(具體見附件1),確保國家各項政策落實到位。
?。ㄘ熑螁挝唬菏∮嘘P部門)
二、進一步給予企業社會保障政策支持
對上年度不裁員或裁員率低于省城鎮登記失業率的企業,給予穩定就業崗位補貼。補貼標準按企業及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的50%核定,按月發放。
對已按規定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暫時困難企業(“僵尸企業”除外),經批準可緩繳養老、醫療、失業、工傷、生育保險費,緩繳期限暫定6個月。緩繳期滿按規定補繳后,允許其繼續申請緩繳。
?。ㄘ熑螁挝唬菏∪肆Y源社會保障廳、省財政廳、省地稅局,各市、縣人民政府)
三、進一步降低涉企收費
將國內植物檢疫費、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證書費等1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(具體見附件2)免征范圍從小微企業擴大到所有企業和個人。
?。ㄘ熑螁挝唬菏∥飪r局、省財政廳、省經濟和信息化委、省國資委、省國稅局、省地稅局)
四、進一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
嚴格執行國家利率政策,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、有市場前景、發展潛力大的企業貸款,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適當下調貸款利率,不得隨意提高利率。
全面落實《中國銀監會關于提升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的指導意見》(銀監發〔2017〕4號),繼續細化落實小微企業續貸和授信盡職免責制度。進一步推廣銀稅互動、銀商合作、雙基聯動等服務模式和動產抵(質)押融資等業務。
充分發揮人民銀行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的公共服務功能,降低銀企對接成本。
銀行等金融機構對依法合規經營、信用狀況良好、流動資金周轉貸款到期后有融資需求,又臨時存在資金困難的企業,在貸款到期后,按要求給予續貸。
嚴禁在貸款利率以外附加條件、巧立名目、變相收費,不得以變相存貸掛鉤、指定購買理財產品等方式增加借款人負擔。定期開展對金融機構涉企服務收費的清理規范和專項檢查。
?。ㄘ熑螁挝唬菏≌鹑谵k、省物價局、人行合肥中心支行、安徽銀監局、省經濟和信息化委、省國資委)
五、進一步降低企業用能成本
擴大電力直接交易規模,多途徑培育市場主體,進一步放開參與電力直接交易的企業用戶范圍,2020年底前全部放開電力直接交易(國家法律、法規、政策明確禁止的除外)。
基本電價按變壓器容量或最大需量計費,由用戶自愿選擇;減容(暫停)設備自設備加封之日起,減容(暫停)部分免收基本電費。
對近3年無逾期繳納電費的誠信用電企業,實行每旬末一次性結清電費,不再提前預繳電費。
省內非居民用氣實行量價掛鉤,用氣量遞增、價格遞減的差別化價格政策。
全面推行大用戶直供氣,鼓勵天然氣大型用戶直接向上游供氣企業購買天然氣,減少中間環節和費用。
完善管道燃氣定價機制,加強輸配價格監管。每年初,省內短輸管道由省物價局負責核定成本并公布短輸價格;城市配氣管網由各市物價部門負責核定成本并公布供氣價格,報省物價局備案。
?。ㄘ熑螁挝唬菏∥飪r局、省能源局,各市人民政府)
六、進一步降低交通運輸成本
現有政府還貸普通公路(含橋梁、隧道)收費期限屆滿后,一律不得擅自延期收費。
加大普通收費公路安裝使用聯網收費設施建設力度,2017年具備條件的普通公路收費站,全部開通使用聯網收費系統。對持有安徽交通卡的貨車通行普通收費公路時享受通行費85折優惠政策。
?。ㄘ熑螁挝唬菏〗煌ㄟ\輸廳、省物價局、省財政廳)
七、進一步降低土地使用成本
工業用地可由一次性出讓方式變為分年租賃方式,推行先租后讓、租讓結合供地。以出讓方式用地的,可在規定期限內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。
各市、縣政府在國家規定的土地使用稅稅額幅度范圍內,根據當地實際情況,可以降低具體征收標準,報省地稅部門備案后實施。
?。ㄘ熑螁挝唬菏临Y源廳、省財政廳、省地稅局,各市、縣人民政府)
八、進一步清理規范涉企保證金
嚴格按照國家涉企保證金(包括保障金、抵押金、擔保金)清單收取保證金,清單之外一律不得收取。
全面取消省級以下政府及部門設立、由企業繳納或承擔的各類保證金(包括保障金、抵押金、擔保金)。
嚴厲查處清單之外違規向企業征收保證金的行為。
?。ㄘ熑螁挝唬菏〗洕托畔⒒?、省財政廳、省法制辦、省物價局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有關部門)
九、建立減輕企業負擔綜合平臺
建立減輕企業負擔綜合平臺(設在各級經濟和信息化部門),制定綜合平臺管理辦法,形成分工負責、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。
將中央、省及各市、縣惠企減負政策,以及“3+2”(權力清單、責任清單、涉企收費清單和公共服務清單、中介服務清單)簡政放權服務清單和國家涉企保證金清單納入平臺,形成惠企減負政策數據庫,供企業查詢。
將涉企收費等項目清單在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網站常態化公示,堅決取締違規收費項目。
接受企業實時舉報違反惠企減負政策行為,建立舉報事項臺賬制度,對舉報內容及時登記、調查核實、提出處理意見,并將處理結果告知企業。
?。ㄘ熑螁挝唬菏〗洕托畔⒒认嚓P部門,各市、縣人民政府)
十、建立督查考核機制
省政府對各地、各部門制定和落實降低企業成本、減輕企業負擔的政策措施情況適時開展督查。
各市、省有關部門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落實情況,納入省委綜合考核內容(具體標準另行制定)。
?。ㄘ熑螁挝唬菏〗洕托畔⒒扔嘘P部門,各市、縣人民政府)
附件:1.國家免征停征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國家免
征停征政府性基金項目
2.國家擴大免征范圍的1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
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
2017年5月7日
?。ù思_發布)
附表1
表1.1 國家免征停征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
序號 |
內 容 |
責任單位 |
來 源 |
(一)取消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(12項) |
1.非刑事案件財物價格鑒定費 |
發展改革部門 |
財政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(財稅〔2017〕20號) |
2.口岸以外邊防檢查監護費 3.機動車抵押登記費 |
公安部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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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核安全技術審評費 5.環境監測服務費 |
環境保護部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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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白蟻防治費 7.房屋轉讓手續費 |
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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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費 |
農業部門 |
||
9.設備監理單位資格評審費 |
質檢部門 |
||
10.測繪儀器檢測收費(不含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自愿委托檢測費) 11.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費(不含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自愿委托檢驗費) |
測繪地信部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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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清真食品認證費 |
宗教部門 |
||
(二)停征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(23項) |
1.地質成果資料費 |
國土資源部門 |
財政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(財稅〔2017〕20號) |
2.城市放射性廢物送貯費 3.登記費。包括:進口廢物環境保護審查登記費,化學品進口登記費 |
環境保護部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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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船舶登記費 5.船舶及船用產品設施檢驗費(中國籍非入級船舶法定檢驗費) |
交通運輸部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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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衛生檢測費 7.委托性衛生防疫服務費 |
衛生計生部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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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 9.河道采砂管理費(含長江河道砂石資源費) |
水利部門 |
||
10.植物新品種保護權收費 11.農藥、獸藥注冊登記費。包括:農藥登記費,進口獸藥注冊登記審批、發證收費 12.檢驗檢測費。包括:新飼料、進口飼料添加劑質量復核檢驗費,飼料及飼料添加劑委托檢驗費,新獸藥、進口獸藥質量標準復核檢驗費,進出口獸藥檢驗費,獸藥委托檢驗費,農作物委托檢驗費,農機產品測試檢驗費,農業轉基因生物檢測費,漁業船舶和船用產品檢驗費 |
農業部門 |
||
13.出入境檢驗檢疫費 14.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費(含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發證檢驗費,不含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自愿委托檢驗費) 15.計量收費(即行政審批和強制檢定收費。非強制檢定收費不得列入行政事業性收費,不得強制企業接受服務并收費) |
質檢部門 |
||
(二)停征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(23項) |
16.認證費。包括: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費,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費 17.檢驗費。包括:藥品檢驗費,醫療器械產品檢驗費 18.麻醉、精神藥品進出口許可證費 19.藥品保護費。包括:藥品行政保護費,中藥品種保護費 |
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|
財政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(財稅〔2017〕20號) |
20.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費 |
新聞出版廣電部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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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.民用航空器國籍、權利登記費 |
民航部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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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.植物新品種保護權收費 |
林業部門 |
||
23.測繪成果成圖資料收費 |
測繪地信部門 |
||
(三)降低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 (1項) |
將商標注冊收費標準降低50%。 |
工商部門 |
財政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(財稅〔2017〕20號) |
表1.2 國家免征停征政府性基金項目
序號 |
內 容 |
責任單位 |
來 源 |
1 |
將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征收標準降為零。 |
牽頭單位:省財政廳、省物價局 參加單位:省直有關部門 |
財政部關于取消、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項目等有關問題的通知(財稅〔2016〕11號) |
2 |
將育林基金征收標準降為零。 |
牽頭單位:省財政廳、省物價局 參加單位:省直有關部門 |
|
3 |
停征價格調節基金。 |
牽頭單位:省財政廳、省物價局 參加單位:省直有關部門 |
|
4 |
將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、跨?。▍^、市)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、三峽水庫庫區基金合并為中央水庫移民扶持基金。將省級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、小型水庫移民扶助基金合并為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。 |
牽頭單位:省財政廳、省物價局 參加單位:省直有關部門 |
|
5 |
將免征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,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(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)的繳納義務人,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(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)的繳納義務人。 |
牽頭單位:省財政廳、省地稅局、省物價局 參加單位:省直有關部門 |
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 (財稅〔2016〕12號) |
6 |
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和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。 |
牽頭單位:省財政廳、省物價局 參加單位:省直有關部門 |
財政部關于取消、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 (財稅〔2017〕18號) |
7 |
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范圍,由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,在職職工總數20人(含)以下小微企業,調整為在職職工總數30人(含)以下的企業。 |
牽頭單位:省財政廳、省地稅局、省物價局 參加單位:省直有關部門 |
|
8 |
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未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(用人單位所在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)3倍(含)的,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;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,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。 |
牽頭單位:省財政廳、省地稅局、省物價局 參加單位:省直有關部門 |
|
9 |
“十三五”期間,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、相關公共事業和設施保障狀況、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,自主決定免征、停征或減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、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。 |
牽頭單位:省財政廳、省物價局 參加單位:省直有關部門 |
附件2
國家擴大免征范圍的1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
序號 |
責任單位 |
內容 |
來源 |
1 |
農 業 部 門 |
國內植物檢疫費 |
財政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擴大1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免征范圍的通知(財稅〔2016〕42號) |
2 |
新獸藥審批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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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《獸藥典》、《獸藥規范》和獸藥專業標準收載品種生產審批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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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《進口獸藥許可證》審批費 |
||
5 |
已生產獸藥品種注冊登記費 |
||
6 |
拖拉機號牌(含號牌架、固定封裝置)費 |
||
7 |
拖拉機行駛證費 |
||
8 |
拖拉機登記證費 |
||
9 |
拖拉機駕駛證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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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拖拉機安全技術檢驗費 |
||
11 |
漁業船舶登記(含變更登記)費 |
||
12 |
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 |
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證書費 |
|
13 |
標準物質定級證書費 |
||
14 |
國內計量器具新產品型式批準證書費 |
||
15 |
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考核費 |
||
16 |
計量考評員證書費 |
||
17 |
計量授權考核費 |
||
18 |
林業部門 |
林權勘測費 |